警察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这在我国是有着明确规定和重要意义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警察执法全程录音录像,是指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不间断的音视频记录。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障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既能监督警察依法履行职责,也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依据《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对于以下几种情形,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当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在接受群众报警或者110指令后处警;当场盘问、检查;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进行现场处置、当场处罚;办理行政、刑事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扣留;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领域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强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执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情况时,都要全程录音录像。
该规定还要求,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六个月。如果记录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保密。并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及其他传播渠道发布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
对于警察而言,执法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而公民如果发现警察执法时没有依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反映和监督。总之,警察执法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是维护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无论是警察还是公民,都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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